認識農會Introduction

保險部

保險部業務宣導
農委會於
  1. 107年11月1日起開辨農民職業傷害保險,農民於農地農作或農地與住家往返途中有發生意外,可以申請傷害門診、住院及死亡給付理賠。
    108年8月7日起對於已領勞工、軍公教老年給付退保金,實際耕作者想加保職業傷害保險,要先加農民全民健保後才可加職業傷害保險
  2. 前因受河川地許可書租約期間中斷被退保或持河川地許可書受限加保條例不可加保者,農委會於108年3月13日起開辦只要持有河川地許可書的承租者本人可檢具資料加農健保,已領勞工、軍公教老年給付退保金只可加農民全民健保。
  3. 農保可申請三項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喪葬費用給付。
    身心障礙是指身體從頭到腳有障礙(失智、中風、眼睛、口、手腳…….)等等,經過治療一定期間後還是遺存障礙就可申請理賠,勞保局保險給付申請理賠期限為二年、逾期不受理理賠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老年農民之喪葬照顧,於108年9月6日及含當日不幸身故的老年農民,年滿65歲、農保加保年資合計滿25年,因農地轉移賣出或租賃契約到期等等因素,導致勞保局不予給付15萬3000元喪葬津貼者,可申請農委會老年農民喪葬慰問金10萬2000元,死亡日起2年內要提出申請。
全民健保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
申請資格與內容
自105年1月1日起,凡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在國內居住超過183天之年滿65歲以上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市民,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未滿70歲之老人,且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者。(滿70歲以上且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者,由中央全額補助)、
  2. 最近一年核定綜合所得稅稅率5%或查無報稅資料者。
  3. 最近一年核定綜合所得稅稅率12%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自符合資格之次月起,補助健保費自付額每人每月最高補助第六類地區人口(目前為749元)。
符合以上資格者,經申報為受扶養人,其健保費自付額補助標準,依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稅率定之。
詳細內容,請洽大樹區農會保險部:07-6526665分機219
大樹鳳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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